中共肇庆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: (一)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、政策;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要的方针政策;提出开展肇庆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(二)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,及时通报情况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,选拔、培养、新一代代表人物。 (三)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,协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及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。 (四)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,联系香港、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,协调港澳统战工作和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。 (五)调查研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;团结、帮助、教育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,开展思想政治工作。 (六)调查研究无党派、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,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。 (七)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,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动向,会同有关部门统筹、指导、协调对台经贸工作及两地文化、科技、教育、体育、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,做好在台湾肇庆籍中、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,协调指导台资、台属企业,开展涉台宣传教育,促进两岸“三通”工作的开展。 (八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、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,调查研究民族、宗教状况,开展民族、宗教政策宣传,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;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,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,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,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、违法活动,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;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、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,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,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;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。 (九)指导县(市)区党委统战工作,协调政府有关统战工作,联系、指导工商联工作。 (十)完成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联系我们:(86-758)2202565 传真:(86-758)2233459 地址:广东省肇庆市委大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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